
1)我的第一套設計是在我14歲時。類似于騎馬褲的深綠色不規則錦緞褲子,搭配一件紫色襯衫,配以金色紐扣和泡泡袖。非常的戲劇化,但我認為在當時看來效果非常好。
2)我認為我的風格是很有力量的,就像Katharine Hepburn凱瑟琳赫本。我喜歡中性的搭配,尤其喜歡高腰褲。
3)舒適性是很重要的。我從來不穿牛仔褲,因為我覺得它們太有束縛感了。我必須要坐的很直才行,紐扣甚至要戳破我的腹部了。我覺得很不舒服。
4)做你自己。看看你認為時髦的人們,他們都是選擇了自己喜歡的衣服。他們并不是一味的追逐潮流,而是自己掌控自己的衣櫥。
5)另外一個使我決定要設計衣服的因素是,我意識到我可以不斷剪切縫合。這樣可以掩蓋掉許多東西,使你看上去更高或者更瘦。總之,有很多可以改善的空間。
原文鏈接
Five things I know about style: Maria Grachvoge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