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Gucci品牌創立者Guccio Gucci和其兄弟Alessandro創立了名為ToBeG Srl的包包和配飾公司,公司多次在市場營銷上使用Guccio Gucci的名字為公司造勢,被Gucci品牌告上了法庭。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為這種使用名字的做法會造成和Gucci品牌商品的混淆,因此判Gucci品牌在此侵權案中獲得勝訴。
Guccio Gucci曾在Gucci品牌工作了12年,參與品牌商品的研發和生產,1989年時創立了自己獨立的包包品牌。
這已不是Gucci品牌針對Gucci家族的首個侵權案了,早在2009年,Gucci品牌也將Guccio Gucci先生的孫媳婦Jennifer Gucci告上了法庭,認為她們在咖啡店,床上用品經營上,不當地使用了Gucci品牌的商標 ,此案Gucci品牌也獲得了勝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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